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会同知识产权保护司、商标局赴山东省和江苏省开展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实地论证考察并召开征求意见会。条法司、商标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商标法律制度完善工作组部分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条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商标法修改的工作情况。来自山东省和江苏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高校、协会、企业、代理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会,并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表示,此次修法正合时宜,修订内容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商标法的体系结构、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及相应后果、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加强商标监督管理等条款,着重解决商标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注册、轻使用”“恶意注册”“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复杂”等问题,亮点突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期待尽快落地实施。就部分条款如商标禁用禁注规定、禁止重复注册、提交商标使用情况说明等,与会人员建议从可操作性角度进一步明确和调整。此外,与会人员还为商标行政执法、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衔接等条款建言献策。
座谈会后,工作组赴有关协会和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商标工作情况和需求,听取他们对商标法律制度完善的意见建议。(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