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是指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当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二、中小微企业投保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的,省财政按照企业缴纳保费6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6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贴比例可提高到80%,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市财政按照企业缴纳保费2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费补贴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企业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已缴纳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费。
四、鼓励保险机构先按照扣除财政补贴政策测算数额后的金额向贷款企业收取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费用,之后统一向市市场监管局代为申请保费补贴。
五、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费补贴,可由企业自行申请或保险机构代为申请:
(一)企业自行申请保费补贴。
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省、市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费补贴申请书,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保险合同复印件;
3.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4.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相关依据材料复印件;
5.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保险机构代为申请保费补贴。
基本流程和提交材料包括:
1.企业购买保险时,填写《保费补贴申请书》、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保险机构。
2.保险机构审核确认同意后,签订保险合同,按照扣除财政补贴政策测算数额后的金额向贷款企业收取保险费用,并留存企业提交材料。
3.保险机构统一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费补贴申请函及其附件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要求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件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留存,向省局备案报送电子件。
六、申报流程
(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提报申请材料。
(二)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将材料提交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在线申报系统,各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三)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企业上报纸质材料。
(四)市市场监管局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市市场监管局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提报市财政部门,各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资金,并报省级财政厅备案。